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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2-2023 学年第二学期网络通识选修课开课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8  发布者:费正新

各学院: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网络通识选修课即将开课。为确保学生能顺利地完成课程的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段

《你我职业人》:3月1日-6月16日

《气韵生动》:3月1日-6月9日

《职场护法》:2月27日-6月5日

其余网络课程请咨询任课老师。请务必跟随自己的课表修习网络课,因未按课表修习网络课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登录方式

1.《你我职业人》

 

平台:超星学习通

初次登录后需修改密码后才能进入系统,**后务必认真填写本人正确的联系方式。(忘记密码可以通过在线客服或手机号码找回密码)

第一次PC端登录后,后续可以在超星学习通手机端APP学习。

  2.《职场护法》《气韵生动》

平台:智慧职教平台

请使用PC端进入链接参与课程的学习。

因智慧职教平台原因,教师无法导入学生名单,需要学生自主点击链接参与课程,请检查课表勿错过上课。

三、考试安排

《你我职业人》在线期末考试时间:6月10日至16日(第18教学周),

《气韵生动》与《职场护法》在线期末考试时间以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成绩评定

1.《你我职业人》

课程成绩=视频学习(线上)30 分+章节测验(线上)10 分+考试 (线上/线下)50 分+参与度(10分)+奖罚得分,课程总分 100 分。

2.《职场护法》

总成绩为100分,学生得分=学习时长50%+在线作业10%+在线测试10%+考试30%。评分细则以课程网站公布的评分标准为准。

3.《气韵生动》

总成绩为100分,学生得分=考试35%+在线作业15%+资源完成率50%。评分细则以课程网站公布的评分标准为准。

五、注意事项

 

1. 任务点完成80%以上才能参加考试,任务点考核内容包括视频、章节测验、考试,望同学们及时到学习平台上查看或者登录学习通查看通知。

2. 课程学习过程中,平台能够检测到每位学生的学习行为数据,望各位同学认真对待每一次学习的过程。

3. 对于不良记录的界定

(1)委托他人进行课程学习;(2)委托他人完成课程考试;(3)利用第三方软件完成课程的任务点;(4)利用第三方软件完成课程考试;(5)利用平台bug,快速完成任务点;(6)安装或使用,刷课或辅助刷课的外挂软件。如果出现任一恶意学习行为一次(以系统中记录为准),课程成绩为0。

4. 开课后,每周需上网进行有效学习,无学习记录的,按2分/周扣分。开课后4周内,未**课程平台学习的,学习进度低于5%的,均视作自动放弃修学,不具备考试资格,成绩不合格。

  5. 联系老师:张晗 676917 

 

公共基础学院

2023年2月24日

 

网络通识选修课程评分标准

 

项目内容

配分

评  分  标  准

视频学习

30

(1)开课期间每周需上网进行有效学习,平台无学习记录,按2分/周扣分。 

(2)学生认真、记录完整、作业优秀等,受到通报表扬一次奖5分。   

章节测验

20

学习平台自动评分。                       

奖惩得分

 

(1)受到通报批评扣5分/次。      

(2)无故不参加面授辅导扣2分/次。  

(3)其它不良学习行为扣10分/次。               

(4)班长加5分、副班长加3分 、组长加2分(按实际进行加分)。

考试

50

资格认定

(1)学习的任务点完成80%以上的,具有考试资格。

(2)有违规学习记录的,按《关于严肃处理请人代上课、代点到等失信行为的通知》报学生所在学院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成绩记0分。

(3)开课后4周内,未**课程平台学习;学习进度低于5%;均视作自动放弃修学,成绩记0分。

抽考

(1) 学习过程中的抽考,在不同学习阶段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在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中抽取参加现场考试。

(2) 课程结束,抽取5%-15%的学生参加期末现场考试。

(3)抽到的学生必需参加考试,否则按旷考处理;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的,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线上考试

除抽考成绩达75分以上学生外均需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在学习平台完成在线考试,否则按旷考处理。

补考

具有补考资格的学生在下学期初参加现场考试,此得分为补考成绩。

关于考试的几点说明

期初抽考:

75分以上——结束本门课程的学习,此得分为期末成绩。

75分以下——归零重学。

期中抽考:

75分以上——结束本门课程的学习,此得分为期末成绩。

75分以下——按不良学习行为处理,减去未上网学习周数的扣数,记为期末成绩,如计算成绩小于等于0分的需重修。

期末抽考:现场考试成绩按1.2的系数代替学习平台在线考试成绩,再按评分标准统分。

实习等已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参加下一次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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