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05〕5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倡议和人才强市倡议,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科技人才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做出更大的贡献,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八届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参评范围
1.本次活动所参评论文应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两年内,在市级、省级、全国或国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自然科学论文,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以全文发表形式)中的自然科学论文,以及市级以上年会上交流的自然科学论文。
2.论文第一作者应为本校科协会员,且论文作者第一单位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二、注意事项
1.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评审;
2.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篇论文。
3.学术专著、社科类成果不属此次评审范围;
4.外语类论文须附中文翻译稿。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表》纸质稿一式二份;申报一等奖的论文需提供论文原件及论文复印件(SCI、EI收录论文需包含收录证明)一式二十份,申报二等奖的论文需提供论文复印件(SCI、EI收录论文需包含收录证明)一式二十份,申报三等奖的论文需提供论文复印件(SCI、EI收录论文需包含收录证明)一式五份。并于2021年3月22日前报送至学院教科办。
2.论文电子稿(包含PDF和word版本)、《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表》和《论文登记表》电子稿由各科研干事汇总,逾期恕不受理。
3.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选申报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金华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评审表.doc.doc论文登记表.doc.doc
金职院科协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