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根据《关于开展教师“双师双能”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双师队伍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双师双能”认定
请各专业按照已审核通过的认定方案开展认定工作,认定完成后汇总填写《制药学院教师“双师双能”认定汇总表》(附件1), 符合多项“双师双能”条件的填写其中一项即可,并附上支撑材料。
二、“首席技师”候选人推荐
各专业在完成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参照《“首席技师”遴选范围和条件》(附件2) 并根据学院专业(群)建设实际情况推荐“首席技师”候选人:
1. 根据学校“双高”建设的专业布局,分A、B、C、D四个专业层次,A类专业可推荐3人,B类专业可推荐2人,其他专业限推1人。
2.填写《制药学院“首席技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候选人符合多项“双师双能”条件的请一一列出,并提供经审核盖章的支撑材料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于10月15日之前,交至学院办公室。
附件1:制药学院教师“双师双能”认定汇总表.docx
附件2:“首席技师”遴选范围和条件.docx
附件3:“首席技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x